在国(境)外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子女和父母回国使用的旅行证或者护照;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2、收养申报:书面申请报告;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后)或收养公证书(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前)。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下载,欢迎来下载。上海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doc格式最新打印版,用户下载后填写好对应的个人信息,重新保存后即可进行打印操作。二、申请材料1、出生申报:新生儿监护人或者户主的书面申请报告;《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由该机构凭以下材料为其向机构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弃婴(儿)基本情况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