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专职副书记按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市直部门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选拔任用的意见》(湖机工 39号)规定的职数、条件、程序和方法选拔任用,由市直机关工委发文任命。市直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管理办法 ...